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门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群福门诊部医疗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江门市蓬江区群福门诊部医疗服务1项 总价4585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585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 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四路66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江门市蓬江区群福门诊部医疗服务,原已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招标公告。到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只有一家供应商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购买了招标文件。由于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不符合公开招标的要求,本项目采购失败。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在本次招标过程中,也没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过质疑。为保证江门市蓬江区群福门诊部能顺利购买医疗服务,需尽快为江门市蓬江区群福门诊部医疗服务确定服务提供商。本项目因公开招标时只有一家供应商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购买了招标文件,所采购的医疗服务只能由在公开招标时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姓 名:余筱芬 工作单位: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职 称:经济师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姓 名:谢育琴 工作单位: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 职 称:副主任医师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3、姓 名:林立斌 工作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 职 称:主管药师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联系电话: 0750-326035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 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 联系电话: 0750-350193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江门市公安局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