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11 16:06:28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M2021-A063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1.供应商名称: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507-2508室。

3.中标金额:18538992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14938992元,维修修缮费用3000000元,不可预见费用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江门市公安局大院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6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总人数:7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梁英坚、缪永杰、李俊平、赵华、黄健超、陈晓红

采购人代表名单:李俊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9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2.评审意见: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了符合性审查。经审查,发现:(1)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报价表》没有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私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表3.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要求;(2)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薪酬分配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提供具体、清晰、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的规定,认为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表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为投标报价、服务期、“★”条款、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提供预留采购份额的承诺函),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实质性内容的要求,如果有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的要求。基于以上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第19.8条规定:“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和符合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拒绝广东兆禾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投标,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名称

综合得分

排名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99.2000

1

广东建投嘉昱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1.9450

2

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71.5434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公安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0-326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0750-3509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遴广                 

联系方式:0750-3509010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