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实训室家具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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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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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沃豪家具有限公司 |
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0号7幢2-616之四 |
1,86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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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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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台、桌类 |
采购实训室家具一批 |
沃豪 |
沃豪 |
1(批) |
1,866,000.00 |
1,866,000.00 |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叶艳清 莫启亮 林艳娟 胡湘洲
采购人代表名单: 蒋媛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全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之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发现:广州德扬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没有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证明书》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表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规定。根据以上情况,评审委员会认为广州德扬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根据“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20.8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和符合性要求的;”的要求,拒绝广州德扬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投标。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产品的配置/技术参数、产品原材料检测报告、售后服务要求、经营业绩和政策加分等指标进行评审、比较和综合打分。在评审过程中,蒋媛媛(采购人代表)认为江门市国迪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及验收报告没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定其提供的资料无效,该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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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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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沃豪家具有限公司 |
95.613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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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和美实业有限公司 |
93.956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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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国迪家具有限公司 |
87.8290 |
3 |
名 称: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4号
联系方式:0750-3508720
名 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0750-3509019
项目联系人:尹振洲
电 话:0750-3509019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