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装修修缮(10万元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装修修缮(10万元内)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3幢4楼自编408号 |
9,000,000.00元 |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装修修缮(10万元内)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服务 |
装修修缮工程(10万元内)服务项目 |
江门市中心医院 |
装修修缮服务采购 |
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 |
9,000,000.00 |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黄嘉琪、吕小洪、郑宝进、彭武玉
采购人代表名单:吴艳媚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装修修缮(10万元内)服务项目):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装修修缮(10万元内)服务项目):
评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评1室
采购人代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采购人代表发现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3月至8月的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及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设备的资料(照片、图片等),根据“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资格性审查表1. 投标人应当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规定,采购人代表认为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20.8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和符合性要求的;” 的规定,采购人代表拒绝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其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之后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投标人符合性进行了审查。经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技术参数要求、商务要求和经营业绩等指标进行评审、比较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结果如下: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名 |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81.9267 |
1 |
台山市新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75.7778 |
2 |
广东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5135 |
3 |
广东协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4828 |
4 |
广东恒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3617 |
5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耀华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
69.6280 |
6 |
江门市艺华建筑有限公司 |
64.0000 |
7 |
江门市仟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5652 |
8 |
名 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莱路19号
联系方式:0750-3110631
名 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0-3509013
项目联系人:陈嘉俊
电 话:0750-3509013
1、江门市中心医院JM2021-A076项目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