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凤凰大道东延线(长安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9 11:27:4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凤凰大道东延线(长安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台山市台城南新区凤凰大道东延线(长安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39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施工企业信誉”第(2)点原文为:“(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获得 3 年(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3 分;获得 2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2 分;获得 1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现修改为:“(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获得 3 年(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或建筑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3 分;获得 2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或建筑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2 分;获得 1 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或建筑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2.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招标人: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