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江门市JZL2023-8(台山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江门市JZL2023-8(台山02)号地块位于台山市台城顺安路与昌和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建设用地面积57111.81平方米,用途为仓储兼容商服用地,具体红线范围见租赁用地示意图。土地租赁年期:5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宗地面积:57111.81平方米(合85.688亩),其中道路占地面积:42.73平方米(合0.064亩);建设用地面积:57069.08平方米(合85.604亩);用地性质:物流仓储兼容商业用地。规划用地开发强度: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7069.08平方米,其中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2827.63平方米(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40%);建筑密度:≤70%;建筑高度:≤24米。 (三)租赁要求: 1.建筑形式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 2.承租人有权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要求和其他条件,对租赁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并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承租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3.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承租人可向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续租,经批准后可续租。承租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承租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租赁期限届后无偿无条件收回土地,并移交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管理。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与土地租赁期限相同,期满后承租人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上另有约定的除外。 4.租赁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按规划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和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公寓类项目。承租人未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规划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或存在其他违反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情形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土地,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成交后,竞得人需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接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监管。租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挂牌须知。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513.624万元(5年租期价格);竞买保证金:103万元;最低增价幅度:11万元/次。 二、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储备土地提质开发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江自然资〔2021〕75号),竞得人必须是台山市国有全资企业,并按该文件规定进行开发利用。 三、本次网上挂牌租赁宗地的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四、本次网上挂牌租赁活动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申请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才能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6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1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1日9时30分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活动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网上挂牌租赁活动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资格核验地点: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台山市新宁体育馆斜对面)业务受理窗口。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0750-3509004;业务咨询:陈小姐0750-5559171、5559172。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2023年11月7日江门市JZL2023-8(台山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项目附件公示:
JZL2023-8(台山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