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4-218(台山2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4-218(台山2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4-218(台山24)号位于台山市三合镇南环路与规划道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用途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6668.93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40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668.93平方米;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地块内配套建设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复合功能的设施营业网点。加油、加气、充换电设施建设须符合安全规范并满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地块在城市道路开设路口,应编制具体的设计方案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路口材质等应与城市道路一致。涉及土方挖方高差超过6米、填方超过高差4米的边坡,或涉及在厚度超过3米的淤泥层上大量不平衡堆载等建设时,须进行建设用地灾害性评估。挡土墙、边坡应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自然资条件﹝2024﹞98号。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18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37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44万元/次。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竞得人如非台山市注册的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台山市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3日9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3日9时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若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终止供地,不退回竞买保证金。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契税及应缴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三)竞得人(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依时支付出让价款及滞纳金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已缴纳的成交价款及竞买履约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任一指标未能达到要求的,竞得人(受让人)应当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须继续履行合同;竞得人(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动工、竣工的,按每延迟一天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的1‰的违约金;形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已兑现完毕,净地出让,成交后按土地现状交付。 (二)移交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由出让方负责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报建动工,并在动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交易业务咨询:0750-5559171、0750-5559631陈小姐;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5653263 罗先生;实地踏勘咨询:0750-5555396黄先生;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龙华里34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项目附件公示:
JCR2024-218(台山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