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人民医院购买CT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440781-2021-02616)”的更正通知(二)

发布时间: 2021-11-16 17:44:5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台山市人民医院购买CT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440781-2021-02616)”的更正通知(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440781-2021-026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医院购买CT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00000.00元” 均澄清/更正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00000.00元”

2、将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的“★4、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与台山市人民医院CT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原维护单位的服务交接工作,交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费用为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间的维护费,每日的维护费按原中标总价(1345000.00元)除以365日计算,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第一期合同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交接过程中产生的维护费支付给原维护单位)。”的要求删除,即取消此条要求。

3、将原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七 投标服务计划”中的“8、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与台山市人民医院CT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原维护单位的服务交接工作,交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费用为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间的维护费,每日的维护费按原中标总价(1345000.00元)除以365日计算,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第一期合同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交接过程中产生的维护费支付给原维护单位)’的要求”的要求删除,即取消此条要求。

4、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均澄清/更正为“2021年12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均澄清/更正为“2021年12月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 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环北大道80号

联系方式:0750-5552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号101

联系方式:0750-3503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燕玲

电话:0750-350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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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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