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8 17:13:03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关于“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关于“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6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1.1 投标人应正确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即每一份文件使用一个密封袋包装,共伍个密封袋),每一本分别包装的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采用结实的档案袋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处采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正确在包封袋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另外,投标文件内容摘录电子版,采用壹个密封袋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采用壹个密封袋密封包装。更正为:“4.1.1 投标人应正确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即每一份文件使用一个密封袋包装),每一本分别包装的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采用结实的档案袋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处采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正确在包封袋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另外,投标文件内容摘录电子版,采用壹个密封袋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采用壹个密封袋密封包装。”

二、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澄清内容的地方相应更正,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建设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日期: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