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宝产业园睦洲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宝产业园睦洲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和初步设计”的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条款4.2.2“企业业绩获奖”原文“1.2019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方)承担的获承接的市政工程设计类项目,获得国家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项的1分,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项的0.5分,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项的0.2分,本项最多计6项,最多得6分。” 修改为: “1、2019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方)承担的获承接的市政工程设计类项目,获得国家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项得3分,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市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同一奖项不重复计算,按最高级别计一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日期:2024年1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