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新会区司前镇美丽圩镇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4.2.1“施工企业获奖”原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的,得0.5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得1分,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多计算10个项目,满分20分。” 修改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的,得0.5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的,得1分,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满分20分。” 二、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时间作以下调整: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7时30分 投标人投诉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三、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澄清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关于“新会区司前镇美丽圩镇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001
日期: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