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崖门单元)-崖门镇农业集聚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门市新会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崖门单元)-崖门镇农业集聚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修改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崖门丰源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日期:2025年1月6日
日期:2025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