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11425.3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46.574449万元; 现修改为: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11441.0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46.750781万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16740.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11425.3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46.574449万元; 现修改为:2.2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16740.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11441.0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46.750781万元。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控制价: 一、中标人必须按建安工程费投资限额进行限额设计。 二、招标控制价:11571.914449万元。 1、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146.574449万元 2、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1425.34万元; 现修改为:一、中标人必须按建安工程费投资限额进行限额设计。 二、招标控制价:11587.800781万元。 1、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46.750781万元 2、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1441.05万元。 四、如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澄清修改内容的均作对应修改,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江门市新会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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