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 O 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020-440705-46-03-044829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705-46-03-04482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新会大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1)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2.85ha,其中一期占地1.45ha,建筑面积为4318.55平方米,近期日处理量为5000立方米,远期日处理量为20000立方米,采用“A/A/O生物池 高密度沉淀池 活性砂滤池”的工艺,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之较严者,其中CODCr、氨氮两项指标不低于地表水Ⅳ类水体标准。(2)配套污水管网:本工程沿规划省道S384(大圣线),外环快速路新建配套污水管网:1)沿规划省道S384(大圣线),自西(建设三路路口)向东(外环快速路路口)新建污水管D=500~600mm;2)沿规划省道S384(大圣线),自东(建设五路路口)向西(外环快速路路口)新建污水管D=500~600mm;3)以上两条污水管在外环快速路路口汇合成一条D=800mm污水管,沿外环快速路铺设(自省道S384路口向南接入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总长度3284米,工程量如下:管径D=500mm,长度L=1430m;管径D=600mm,长度L=740m;管径D=800mm,长度L=1114m。(3)配套进厂道路:本工程沿外环快速路新建配套进厂道路,自省道S384路口向南至污水厂,道路宽度7.0m,长度约1114m。2.2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021.2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0509.06万元。2.3 总工期:24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8 日历天(其中土建部分设计工期10日,工艺部分设计工期18日),施工工期 212 日历天(必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建设)。运营维护期: 8 年。2.4 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安全设计专篇等)及施工现场配合、编制检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设计总体管理等。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3.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4.运营维护: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招标内容: 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招标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6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潮透村督湾(土名)2.7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设计规定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3)运营维护要求:按项目运营绩效考核评定≥60 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 O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运营维护: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指排水工程、市政工程、给水排水等)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方具备的资质,且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多于3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9月09日 08时30分 至 2020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9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4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9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本招标公告中删除第3.3、3.6条款;3.4条款修改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5条款修改为: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运营单位除外)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3.7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江门市新会大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理部门: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莫先生 | 电话: | |
电话: | 0750-6367239 | 电话: | 13377507321 |
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EPC+O招标文件(正式)20200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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