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路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9 12:27:5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路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路基工程 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2020】79号 批文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705-78-01-02401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项目融资及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银湖湾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全长约8.3千米,宽8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面积为379460平方米,填土方量约32万立方米,挖方数量约11万立方米;招标控制价为17893271.25元。总工期:90天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容。建设地点:银湖湾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路基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9月29日 08时30分2020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适用于电子评标)

5.2 逾期传输递交的或者未传输递交到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8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0年10月23日 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1)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2)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3)具体的可施工路段和开始施工时间以发包人另行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4)若本合同项目由于政策因素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而停止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中标人,此等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但应按双方核定的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部门:
联系人: 欧阳小姐 联系人: 陈小姐 电话:
电话: 0750-6450152 电话: 0750-3188116
2020年09月29日
查看招标文件:

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路基工程_招标文件.JMZB

查看工程量清单:

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路基工程_工程量清单.pdf

查看图纸:

(图纸)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路基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