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20】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博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主体站房南北两侧配套设施高架平台之上,分南北两座建筑,与铁路车站密切相关,为江门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屋盖上方进行酒店与商业功能开发。开发平台基底面积为221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 29661.86平方米,容积率为1.4,建筑层数为2~3层(高架候车层9m标高层算起),建筑高度为23.9米(室外设计地面至服务中心屋面),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3988.83万元。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变更修改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含设计驻场)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2.1 设计部分
全过程全专业限额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为依据,按照限额设计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含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2.2工程施工部分
(1)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建筑外立面及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并须通过住建等相关行业部门的验收(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包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保险、包工期、包赶工费、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2)负责或协助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防震验收、卫生验收、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的相关费用;
(3)协助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室内外空气检测的工作,负责防雷防震检测、消防检测等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检验检测项目并承担相应费用;
(4)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5)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6)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2.3 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052.84万元,其中:设计费359.64万元,工程建安费12093.20万元,总承包协调费(包含但不限于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费、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用等相关费用)6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约150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
2.4.1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并报审;
2.4.2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设计成果的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现行专业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其中一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铁道行业设计甲(Ⅰ)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下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0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0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0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专职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0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设计方具备的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9日09时30分至2020年10月14日17时00分。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3楼窗口(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0年 10月14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0年10月29日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 / 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前。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09时 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博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莲塘收费站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405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区工
联系电话:0750-6626807 联系电话:020-83545242/18802002498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