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睦洲镇教育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投审〔2021〕32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4-440705-04-01-13634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为睦洲镇教育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新会睦洲镇新中公路南侧,西邻江珠高速,东靠西江河。路线走向由西向东,全长 492m,西侧起点 K0 000 与已建道路睦州大道丁字相交,东侧终点至桩号 K0 492,途经在建学校睦州镇南方职院南大门。 睦洲镇教育路路基宽度为 30m,双向 4 车道,道路定位为城市支路。 2.2 工程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本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约:1580.4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1275.71万元,设计费约23.639万元。2.5 总工期: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共 10 日历天,施工期为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和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相关报建配合以及一切相关配套工程等。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 2.9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设计成果的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睦洲镇教育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设计、施工资质及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应工程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包括道路专业、桥梁专业、市政工程)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方具备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5月24日 10时00分 至 2021年06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6月16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 7 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 73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6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6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1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1.原招标公告第 3 项的 3.5,修改为:“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 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 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2.原招标公告第 3 项的 3.6, 修改为:“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3.增加:“3.7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4.3.8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5.原招标公告第 6 项,修改为:“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指施工方)。6.原招标公告第7项“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修改为:“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门市保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 |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人: | 何先生 | 电话: | 0750-6607613 |
电话: | 0750-6222339 | 电话: | 0750-6663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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