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教育局、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昆仑学校土地、建(构)筑物专项资产和昆仑学校权益价值整体公开转让

发布时间: 2021-02-04 08:00:3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管理员   浏览次数:
摘要: 鹤山市教育局、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昆仑学校土地、建(构)筑物专项资产和昆仑学校权益价值整体公开转让


1.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JM202100147

 

    受鹤山市教育局、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组织网上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保证金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查看明细

1

昆仑学校土地、建(构)筑物专项资产和昆仑学校权益价值

420000000元

30000000元

2021-03-09 10:00:00

 2021-03-10 10:00:00

查看

二、意向竞买人可在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及交易相关文件。交易标的详细情况和交易条件以下载的《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教育集团母体学校须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需有不少于10年以上(含10年)初(高)中办学经历,且目前有不少于两个(含两个)以上、独立办学规模不少于3000 人的办学点或不少于三个(含三个)以上、独立办学规模不少于2000 人的办学点。其中,母体学校须达到如下条件:(1)母体学校高分优先投档线80%以上(含80%);(2)母体学校高级教师,占比不低于30%;(3)母体学校能抽骨干团队到昆仑学校任教,管理团队占比不少于40%,骨干教师占比不少于5%2竞买人取得鹤山市教育局出具的符合竞买资格的复函,并在网上报名时将该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材料之一,才可以进行保证金缴纳。3、若竞买申请人未取得鹤山市教育局出具符合竞买资格的复函而参与竞买申请,或竞买人竞得后,竞得人拒签《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等其他违约行为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将由委托人没收,并在资格审核程序完成后三十日内转付至委托人账户交易标的只接受网上办理竞买申请,申请网站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江门市公共资源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iangmen.cn/G2/gbmp/g-index.do)。竞买申请人须自行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用户,真实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并申请产权交易业务方向。交易标的成交后是以竞得用户中基本信息为竞得人信息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其他交易文件。若由于竞得人注册用户的基本信息不实或与上传材料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核实身份和退回保证金的,责任和风险由竞买申请人自行负责。

、交易标的竞买申请、网络竞价程序按《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产权项目网络竞价交易须知》执行。意向竞买人须自行下载《交易须知》和交易标的相应文件认真阅读,竞买人在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的,即被视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交易标的的历史情况及现状,了解并遵守交易须知的有关内容和规定,愿意按照交易须知及交易标的相关资料承担责任和享有相应权利。

、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20210204日 至 20210308

2. 标的查看时间:20210223日 至 20210224【请提前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

3. 竞买申请时间:202102040830分 至 202103081730

4. 缴交保证金时间:202102040830分 至 202103081730

5. 网上自由报价时间:202103091000分 至 202103101000

6. 限时竞价时间:202103101000分 起

、交易标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相片)电子版文档,上传电子文档须能清晰明确竞买人信息,并与竞买人注册登记的基本信息一致。

(一)身份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表明该单位(组织)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该单位(组织)负责人身份证。

3.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4. 鹤山市教育局出具符合竞买资格的复函

(二)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

、联系方式:

1. 鹤山市教育局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0-8930109

2.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0-8202697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0-8202698

3. 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罗先生0750-3509197 、张先生0750-3509022

、特别声明:

1.竞买人在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得交纳保证金子账号后,应当通过本人账户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竞买人的保证金未能按公告要求准时缴付到相应保证金子账户而造成未获得竞买资格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标的及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意向竞买人如对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5.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转让标的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得人签署《转让合同》和缴交成交价款(以转让方书面确认为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违约竞得人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6.网络竞价交易活动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其他情况,造成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程序或交易标的无法有效完成交易时,交易中心和委托方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后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交易活动,而免于承担因此发生的任何民事和法律责任。

7.交易中心需要对交易公告、交易文件等进行修改、补充或将竞价时间延期的,将在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交易中心发出的补充公告,与原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效力。与原公告内容差异部分,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20210204 

2.相关附件


标的图片.pdf

不动产权证书.pdf

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pdf

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pdf

转让合同(待签稿).pdf

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pdf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产权项目网络竞价交易须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