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M202301788
受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组织网上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 保证金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查看明细 |
1 | 鹤山市沙坪镇新华路619号(公产00796) | |||||
2 | 鹤山市沙坪镇南兴路36号(公产00167) | |||||
3 | 鹤山市沙坪镇义学路78号之一 | |||||
4 | 鹤山市沙坪镇南山路19号之一(公产00126) | |||||
5 | 鹤山市沙坪镇新航路26号之九 | |||||
6 | 鹤山市沙坪镇中山路119号 | |||||
7 | 鹤山市古劳镇古劳街79号 | |||||
8 | 鹤山市古劳镇升平圩市场10、29 | |||||
9 | 鹤山市古劳镇升平圩市场30 | |||||
10 | 鹤山市古劳镇升平圩市场31 | |||||
11 | 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25号之四(05025) | |||||
12 | 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27号之四(05032) | |||||
13 | 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23号之四(05110-05111) | |||||
14 | 鹤山市龙口镇兴榕街4号之三(05078) | |||||
15 | 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25号之一(05025) | |||||
16 | 鹤山市龙口镇兴榕街3号之四、之五 | |||||
17 | 鹤山市桃源镇桃源大道南148、150号 | |||||
18 | 鹤山市宅梧镇中心路14号 | |||||
19 | 鹤山市沙坪镇长塘一街59号601房 | |||||
20 | 鹤山市沙坪文明路53号之二301房 | |||||
21 | 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6号、4号之三 | |||||
22 | 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4、4号之一至之二 | |||||
23 | 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路20号之三401房 | |||||
24 | 鹤山市沙坪镇新航路22号(二楼) | |||||
25 | 鹤山市沙坪罗岗苑99号202房 | |||||
26 | 鹤山市沙坪罗岗苑99号203房 | |||||
27 | 鹤山市沙坪罗岗苑98号404房 | |||||
28 | 鹤山市沙坪罗岗苑98号304房 | |||||
29 |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12号306房 | |||||
30 |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12号406房 | |||||
31 |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12号606房 | |||||
32 |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12号706房 | |||||
33 |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12号806房 | |||||
34 |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13号704房 | |||||
35 |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13号804房 | |||||
36 |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村14号801房 | |||||
37 | 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62号602房 | |||||
38 | 鹤山市沙坪街道桂北邨141号702房 | |||||
39 | 鹤山市沙坪镇中心路28号二层(第1间) | |||||
40 | 鹤山市沙坪镇中心路28号二层(第2间) | |||||
41 | 鹤山市沙坪镇中心路28号二层(第3间) | |||||
42 | 鹤山市沙坪街道北湖路31号 | |||||
43 | 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高圳口第三层 | |||||
44 | 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高圳口第四至六层 | |||||
45 | 鹤山市沙坪街道石岭街106号604房 | |||||
46 | 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15号306房 | |||||
47 | 鹤山市沙坪镇莺朗街53号(第三层) | |||||
48 | 鹤山市沙坪镇莺朗街151号304房 |
二、意向竞投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700/index)下载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及交易相关文件。交易标的详细情况和交易条件以下载的《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投上述标的。交易标的只接受网上办理竞投申请,竞投人需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跳转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竞投申请。
竞投申请人须自行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用户,真实填写用户基本信息,并申请产权交易业务方向。交易标的成交后是以竞得用户中基本信息为竞得人信息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其他交易文件。若由于竞得人注册用户的基本信息不实或与上传材料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核实身份和退回保证金的,责任和风险由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交易标的竞投申请、网络竞价程序按《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产权项目网络竞价交易须知》执行。意向竞投人须自行下载《交易须知》和交易标的相应文件认真阅读,竞投人在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竞投申请的,即被视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交易标的的历史情况及现状,了解并遵守交易须知的有关内容和规定,愿意按照交易须知及交易标的相关资料承担责任和享有相应权利。
五、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
2. 标的查看时间:2023年10月12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请提前与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
3. 竞投申请时间:2023年10月09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0月16日17时30分;
4. 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10月09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0月16日17时30分;
5. 网上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
6. 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 起 。
六、本交易项目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七、竞投申请须上传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文件。
1.法人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2.其他单位(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表明该单位(组织)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该单位(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3.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交易公告或《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1.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50-8930097
2.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0750-8202690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0-8202698
3.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陈小姐:0750-3509183
九、特别声明:
1.竞投人在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得交纳保证金子账号后,应当通过本人账户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竞投人的保证金未能按公告要求准时缴付到相应保证金子账户而造成未获得竞投资格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投该标的及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意向竞投人如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5.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租赁标的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得人签署《租赁合同》和缴交租赁押金(以出租方书面确认为准)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违约竞得人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6.网络竞价交易活动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其他情况,造成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程序或交易标的无法有效完成交易时,交易中心和委托方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后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交易活动,而免于承担因此发生的任何民事和法律责任。
7.交易中心需要对交易公告、交易文件等进行修改、补充或将竞价时间延期的,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公告。交易中心发出的补充公告,与原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效力。与原公告内容差异部分,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2023年10月9日
公开招租项目信息公告表(16-30)提取16-30页.pdf